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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启动
新闻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3972    更新时间:2011-6-13 10:30:58    收藏此页















                 64名候选人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
 
 
 
    本报讯(记者 焦新)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热烈庆祝第27个教师节,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媒体,于6月10日启动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指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力军,强调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信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健康,形成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社会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我国有1700多万名教育工作者,他们长期以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兢兢业业,默默耕耘,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贡献。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仅要注重教书,更要注重育人,不仅要注重言传,更要注重身教,努力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活动组委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基础上,已确定了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6月10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将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教育新闻网、果实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25日。此次推选活动最终将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宣传。


   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启事


   为热烈庆祝第27个教师节,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一、推选范围


   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选名额


   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2位候选人,从中产生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推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活动流程


   1.推荐候选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别推荐2位候选人。


   2.确定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确定64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公示投票


   6月10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刊登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青在线、中国教育新闻网、果实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开辟专题网页刊登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投票。公示日期从6月10日至7月25日。报纸投票日期从6月10日至7月18日(以邮寄日邮戳为准);网络投票时间从6月10日至7月25日。公众可选择填写报纸选票、网上投票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票。组委会最后将从所有投票者中抽出幸运者并赠送纪念品。


   4.确定结果


   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从64位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五、表彰宣传


   教师节期间,将对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进行表彰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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