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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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已确定
新闻来源:招生办    点击数:8075    更新时间:2008-3-27 12:59:46    收藏此页

 经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2008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分别为:


    (一)高中毕业生


    ①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为:“语文+英语+数学+加分”总分不低于181分。


    ②美术类专业[含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专业] 最低录取资格线为:“语文+英语+素描+色彩+加分”总分不低于173.5分。


    (二)“三校”毕业生


    ①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为:“语文+英语+信息技术基础+加分”总分不低于231.5分。


    ②美术类专业[含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专业] 最低录取资格线为:“语文+英语+素描+色彩+加分”总分不低于162.5分。


    ③表演艺术(声乐演唱)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为:“语文+英语+旋律模唱+专业考(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加分”总分不低于297.5分。


    ④表演艺术(钢琴演奏)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为:“语文+英语+旋律模唱+专业考(演奏自选乐曲一首)+加分”总分不低于302.5分。


    由于总分相同的考生很多(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还有许多考生不愿意校内调剂,所以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一定会全部被录取。考生可于2008年3月27日20:00起拨打声讯电话16862369或登陆网站http://www.shsipo.com/zhaosheng/jxlq/index.asp查询本人的预录取结果。


    此外,因我校一志愿线上生源充足,所以不考虑非第一志愿(包括二、三志愿及调剂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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