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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新闻来源:    点击数:10843    更新时间:2016-5-30 8:56:53    收藏此页

 

各位同学: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现已开始,凡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请在20151030日之前,将所要递交的申请认定资料交给辅导员,如在规定时间未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造成无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以后年度励志奖学金申请,责任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认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程序。学校从2007年开始施行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才能够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各项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同学本人提出申请,由同学和辅导员组成的各二级学院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示5天,初审通过名单及申请资料汇总后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准备的材料:


(首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1         本人书写国家助学金申请书(内容:详细书写家庭经济困难原因)。


2  提交由民政部门出据的贫困证明或生源地贷款证明、直系亲属患大病的医院证明。


3  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4  继续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另需递交以下资料:


1)、写一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的受助感悟;


2)、填写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奖、贷、助、勤家庭困难学生指导老师评价表;


3)、填写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获奖、贷、助、勤家庭困难学生自我评价表;


4)、合理使用奖助学金与励志成才承诺书;


5)、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记录。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各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须有民政部门证明)的同学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申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申贷金额:每学年最高6000-8000元人民币


贷款对口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汇支行


贷款申请办理时间:每学年9月到11


  


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是为鼓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表现良好、品德合格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记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而设立。目前我校奖助学金有国家设立的、也有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


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要求和评选条件,同学可以参见学生手册,也可以向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进行咨询。(注: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2014-2015国家助学金名额均由教委下发。)















































































序号


奖励名称


人数


金额/


1


国家奖学金


3


8000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161


5000


3


国家助学金


633


1500-3500


4


上海市奖学金


4


8000


5


校内一等奖(综合奖学金)


1%


1500


6


校内二等奖(综合奖学金)


2%


1000


7


校内三等奖(综合奖学金)


3%


700


8


单项奖学金一等奖(全国)


 


1000


9


单项奖学金二等奖(全国)


 


600


10


单项奖学金三等奖(全国)


 


300


11


单项奖学金一等奖(市级)


 


500


12


单项奖学金二等奖(全国)


 


300


13


单项奖学金三等奖(全国)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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